关于做好08—09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09—10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1-09 浏览次数: 478
 

各系:

      根据上海市教委下达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09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分配计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09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名额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评审事项通知如下:

      2009年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为:

 

国家励志奖学金

甲等助学金

乙等助学金

丙等助学金

通信与电子信息系

28人

24人

41人

64人

计算机技术系

29人

25人

42人

67人

汽车工程系

32人

28人

46人

78人

经济与管理系

48人

42人

70人

106人

人文与社会科学系

35人

31人

51人

66人

合计

172人

150人

250人

381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5000元/生。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为:甲等助学金为3000元;乙等助学金为2000元;丙等助学金为1500元。

希望各系根据学院下发的《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上科技院学(2008)033号]和《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试行)》[上科技院学(2008)034号]认真做好评审工作和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申请表和汇总表(电子文档)于10月30日(周五)前上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09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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