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07—08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08—09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1-09 浏览次数: 1605
 

各系:

    根据上海市教委下达的《关于2008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08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分配计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08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名额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评审事项通知如下:

2008年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为:

 

国家励志奖学金

甲等助学金

乙等助学金

丙等助学金

通信与电子信息系

32人

15人

31人

73人

计算机技术系

29人

13人

26人

60人

汽车工程系

33人

17人

34人

82人

经济与管理系

37人

22人

44人

105人

人文与社会科学系

22人

13人

25人

60人

合计

153人

80人

160人

380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5000元/生。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为:甲等助学金为3000元;乙等助学金为2000元;丙等助学金为1500元。

希望各系根据学院下发的《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上科技院学(2008)033号]和《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试行)》[上科技院学(2008)034号]认真做好评审工作和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申请表和汇总表(电子文档)于11月17日(周一)上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2008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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